关于举办2009年专(兼)职档案员培训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档案局于2008年8月20日颁布的《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第27号令)精神,进一步促进我校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强化全校专(兼)职档案员工作职责,提高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特举办此次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校各立卷单位专(兼)职档案员(以上报档案馆名单为准)。
二、培训内容
1、教育部、国家档案局《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第27号令);
2、档案员职责及要求。
三、培训地点: 和平山庄会议室。
四、培训时间: 2009年4月24日(周五)。
请各单位专(兼)职档案员于2009年4月24日早上8:00准时到学校大门口(出版社门口)签到集合。
联系人: 袁丽玲 秦然 徐莉 联系电话:68753601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档案馆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