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档案馆中心理论学习小组学习制度 -武汉大学档案馆
学习教育
2023-04-30

武汉大学档案馆中心理论学习小组学习制度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将校党委关于建立健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心理论学习制度的要求落到实处,现结合档案馆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通过学习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作用,推动职工群众理论学习深入发展。

  二、机构与管理

  (一)中心理论学习小组由档案馆领导班子成员(馆长、副馆长)组成。根据学习需要,可扩大到办公室主任、各科室主任、支部委员。

  (二)中心理论学习小组设立组长、秘书各一名,组长由馆长兼支部书记担任,秘书由办公室主任担任。

  (三)中心理论学习小组组长负责提出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学习讨论活动,指导和检查小组成员的学习。秘书负责起草学习计划,提供学习材料和必读书目,作好学习记录,完成组长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三、学习内容

  (一)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中国共产党章程、党规党纪及党的创新理论和相关方针政策。

  (三)中央、地方及学校的重要会议精神。

  (四)与档案事业发展有关的科学文化知识,特别是反映时代发展趋势的科学技术和现代管理等方面的最新理论成果。

  四、时间与形式

  (一)学习时间一般为每月的第四周,每次半天,特殊情况可作调整,年度集中研讨不少于4次。

  (二)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学习方式。集中学习以研讨为主,根据需要,也可组织专题讲座或开展现场教学等。

  五、学习要求

  (一)中心理论学习小组成员尤其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认真参加理论学习。馆长作为中心理论学习小组学习制度实施落实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切实落实各项学习计划和要求,提高学习效果。

  (二)中心理论学习小组要坚持和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传统和学风,把档案馆理论学习活动不断引向深入,一是要以学习原著为主,在弄通弄懂基本理论、基本观点、基本方法上下功夫,学习文件、领导重要讲话要在掌握基本精神上下功夫;二是在理论指导实践上下功夫,确保学习的实效性,要把学习同贯彻落实中央、湖北省及学校的重大决策,解决档案馆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中心理论学习小组每年安排计划前要做好调查研究,每次学习都要有明确的主题,重点学习研究一、两个问题,但不能以研究工作代替理论学习和讨论。

  (三)中心理论学习小组成员要保证学习时间,不得缺勤,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集中学习讨论的,要向组长请假。

  (四)中心理论学习小组学习实行规范化管理,要有学习计划、学习安排与学习记录。

  六、其他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武汉大学档案馆党支部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