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合作部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相关说明:本归档范围是依据《关于修订印发武汉大学文件材料归档工作规范的通知》(武大档字 [2023]3 号)和各部门现有机构职能、职责所形成的文件材料类型制定而成, 在实施过程中档案馆会随着各部门职责的变化作相应的调整,其他具体问题参照 [2023]3 号执行。
分类号 XZ11 综合 |
序号 | 归 档 范 围 | 保管期限 |
1 | 上级有关国内合作、定点帮扶和对口支援工作的文件材料 | |
(1)针对本校的 | 永久 |
(2)需要长期贯彻执行的 | 30年 |
2 | 本校国内合作的规章制度、管理/工作办法等材料 | 30年 |
3 | 本校与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军队、企事业单位等国内合作对象签订的合同、合作协议等材料 | 30年 |
4 | 本校合作项目的督查、评估、考核报告等材料 | 30年 |
5 | 本校定点帮扶、对口支援的通知、报告等材料 | 30年 |
6 | 本校援疆援藏干部人才选派的复函等材料 | 30年 |
7 | 本校驻外研究院的有关材料 | 30年 |
8 | 其它重要的文件材料 | 30年 |